返回暖暖戳
你好, 请 登录 / 青少年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青少年权益保护

不入歧途,不走歪路!大学生创业需谨慎

时间:2019年02月27日 02:26 发布:hjtjd

不入歧途,不走歪路!大学生创业需谨慎

李超 共青团中央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为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但因为大学生这个群体社会实践经验与能力的欠缺,在创业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风险。其中,法律意识淡薄,利用网络追求短暂收益、对于创业项目选择的盲目性等都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局面。因此大学生创业过程中自身是否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理性,是否了解和掌握与其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依法创业的关键。

去年,我采访了一名在校大学生,他曾经是风靡校园的创业人物,他经营的项目是校园宽带账号,招收了数百名校园代理。他卖的账号比官方渠道的账号要便宜很多。直到被警方抓获,大伙儿才发现他的上家通过盗取通讯公司内部账号进行倒卖。


  这位大学生辩称并不了解这些账号的真正来源。尽管如此,他也触及了法律的红线。所以,不管在校园里还是在社会上,都要擦亮眼睛,不能只顾着眼前的一点利益,完全不顾“创业”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另外一名年轻的创业者在看守所接受了我的采访,谈到创业项目时,他非常投入,讲得头头是道,丝毫不像一位戴着手铐的“犯罪嫌疑人”。此前,他是一名小有名气的互联网创业者,也有媒体报道了他的坎坷创业故事。互联网创业容易跟着流量走,但他走到了“极端”,为提高直播软件的“人气”,“纵容”主播在直播时裸露身体等。进看守所一段时间,这名创业者反省了很久,他觉得“创业违背了初心,后悔莫及”。


现实中,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比如利用App帮助用户进行信用卡套现、利用网贷平台吸收存款并放贷、开发赌博游戏……其实,这些项目最初就涉及创业合法性的识别与论证。

“创业初,创业者就必须要注意创业法律风险防范,加强风险管理意识。”


南京大学客座教授、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樊国民说,创业最为重要的是人才,很多创业团队起初是“瞒着用人单位”干活儿,但如有成员与用人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协议的话,则必须妥善解除此协议。否则可能会遭遇诉讼,对该团队成员及创业项目都非常不利,这需要关注创业团队成员的劳动权利限制问题。


合伙协议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樊国民指出,合伙协议不仅能保护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保障项目的健康、有序推进。合伙协议必须对项目定位、发展规划、团队分工、股权设计、合伙人权利和义务、亏损承担、股权绑定、薪资安排、财务管理、进入退出机制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但现实中,很多创业者完全没有此类意识,创业初没有签署合伙协议的现象并不少见,一旦理念不一致或者因由中途退出,就会发生争议,甚至对簿法庭。

另外,有些创业团队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财务税务意识淡薄,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融资合同的签署也比较随意,忽视对赌条款、稀释和反稀释条款、风险补偿条款、清算条款、公司权力机构安排等条款的约定,和“友商”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给后期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相关信息